关于参加保山市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6

各系、部门:

为全面落实保山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引导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大力培养法治文化,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决定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共同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保司发〔201065号)的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征订的2010年“五五”普法读物《法律宣传资料汇编》中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灯法律法规为法律知识竞赛的内容。

竞赛试题共100题:1-20题为判断题,选择对或错;21-7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只选择一个正确答案;71-10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请用黑色或蓝色笔把答题卡中代表正确答案的○涂成●。

  二、参赛对象

我院师生均可参加。其中,各系不少于40人(教师不少于10人,学生不少于30人),部门(包括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少于60人。

三、参赛时间

56——530

四、参赛要求

复印空白答题卡有效,但直接复印、复制、涂改答案卡无效;答题卡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本次竞赛全市设组织奖6名,根据组织及答对率等情况评定;个人奖150名,从答对卷中随机抽奖产生。竞赛结果将在《保山日报》上公布。请各系、部门认真组织,于531日前将答题卡交至宣传部。

    特此通知

   

    

                                                    宣传部

                                                 2010年5月5

    附:

         保山市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2010-5)        保山市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答题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全省高校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