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省高校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4

各系、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行高校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的通知》(云高工函201016号)的要求,现将我院组织此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院中层以上干部。

二、考试范围

1.宪法;2.行政复议法;3.行政诉讼法;4.行政处罚法;5.治安管理处罚法;6.行政许可法;7.公务员法;8.物权法;9.民族区域自治法;10.食品安全法;11.安全生产法;12.节约能源法;13.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14.农业、农村环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15.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6.宗教事务条例。

三、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5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地点:日新楼302402

    方式:开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其他

此次考试由学院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均须参加,其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并由宣传部上报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保山市委普法办公室;对此次考试不及格或缺考人员,将于528日统一组织补考。请参加此次考试的中层以上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备考。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资料(一)、(二)

 

                                                党委宣传部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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